政院明擬拍板4項國安修法 軍人「躺平降敵」可重判10年
國軍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本報資料照片
爲因應境外敵對勢力滲透,行政院會明天將討論、通過4項國安修法,其中「陸海空軍刑法」修正草案,針對「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最重可判10年,即使是陰謀及預備犯,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現役軍人若以言語、舉動、文字等方式對敵人效忠,可重判7年。
賴清德總統今年上半年主持國安高層會議,會後提及臺灣當前所面對的5大國安及統戰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籲請國人團結抵抗分化。經過交通部、經濟部及數位發展部等部會的準備,行政院在今年9月18日先行提出「海纜七法」,立法院已於12月16日三讀通過。
近期國防部、退輔會及法務部等相關部會也完成盤整,行政院將於明日提出「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第41條修正草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修正草案等4項修法草案。
其中,「陸海空軍刑法」修法包括提高「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的法定刑,由現行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爲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增訂陰謀犯及預備犯的處罰,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草案也新增「對敵人爲效忠表示」的處罰,包括以言語、舉動、文字、圖畫、電磁紀錄、科技方法或其他分式對敵人效忠,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政院人士指出,有關國安17項因應策略的相關法令、行政措施與計劃,行政院都在持續盤整當中,未來會依照盤整進度陸續向社會各界報告及說明,以杜絕境外敵對勢力無孔不入的滲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