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有十幾處錯字,自己的名字都寫錯,這樣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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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有一個八十歲的媽媽在過世前寫下遺囑,就自己的財產進行分配,長子不滿媽媽將臺北市的房子給弟弟,他主張遺囑上有十幾處錯字、贅字沒有更正,甚至媽媽連自己的名字都寫錯,他向法院提起「確認遺囑無效」之訴,但法院判決遺囑有效,難道遺囑有錯字,都不用改嗎?(新聞請點此)

1. 自書遺囑一定要手寫全文

我去演講時時常有人問我,蘇律師「自書遺囑」一定要 全文親自手寫嗎?現在的人很少在提筆寫字了,我不能用電腦打或錄音嗎?

是的,立遺囑有五種方式,如果你選擇「自書遺囑」,就一定要符合全文親筆手寫、簽名並記名年月日的要件,遺囑纔會合法成立。

2. 字寫錯可以改,遺囑不必全部重寫

通常大家知道要手寫後,第二個問題就會很擔心的問我,那我寫錯怎麼辦?要揉掉整份重寫一遍嗎?

民法規定遺囑必須符合一定的法定方式修改才行,目的是避免遺囑被他人竄改或引發糾紛,若有增刪塗改,原則上須依法註明,否則該部分不生效力。所以就算真的寫錯,只要寫完檢查後發現,都還有依法修正的機會,你可以就增減、塗改的地方註明清楚,並寫下修改的字數,再另行簽名,不用擔心。

在法院實務上也做出判決認定如果只是「#筆誤」或「#錯字」的更正,而且可以確認是立遺囑人真正的意思,又不影響整體內容,還是應該承認該份遺囑的效力,以避免違背尊重遺囑人真意的立法精神。

3. 法院『個案』認定錯字不影響遺囑文意

那爲什麼這個案例錯字很多都沒改,遺囑還是有效呢?

原來是這個個案,立遺囑時媽媽已經80歲,法官考量她年事已高,可能老人家平常寫字就有自己的習慣,而且那些錯別字也還不影響整份遺囑的閱讀(也就是還能判斷媽媽對於財產分配的明確想法),所以認定此份遺囑有效。

4. 律師在場見證,證明立遺囑人意思清楚

這新聞案例的媽媽,連自己的名字都寫錯,不就是可以認爲立遺囑人意識不清,遺囑無效嗎?

的確,在一般的狀況下,立遺囑人不應該犯這種錯誤。

由於媽媽立遺囑當時有律師在場見證,法官爲了調查這位媽媽立遺囑當時意識狀況是否清楚,傳訊這份遺囑的『見證律師』到庭作證,見證律師證明立遺囑人當場意識清楚後,法官綜合其他證據以及證人在法庭內的『證詞』,纔會判決遺囑有效。

如果沒有見證律師作證,可能結果會不一樣!

5. 遺囑的重要內容寫錯,建議重寫一份

很多人對這個判決感到驚訝,法律明明就有規定要怎麼修改遺囑,那難道從此我遺囑上寫錯字真的都不用擔心了嗎?

其實這是因爲遺囑是在立遺囑人「過世後」才發生效力,如果發生爭議,已無法再從寫遺囑的本人親自開口說明些什麼,所以法律特別重視遺囑是否真正出於「立遺囑人的意思」。

所以如果在很重要的部分寫錯,例如:遺囑原本寫把5000萬元房產給王『大』明繼承,改成給王『小』明。又例如遺囑原本寫李大明繼承1000萬元,其中的『1』改成『3』,變成3000萬元。其他繼承人會質疑遺囑是否是被竄改,仍舊需要上法庭確認遺囑是否真正,因爲事關重大。

就算依照法定方式修改遺囑,情感上也會讓人更難接受。所以,如果遺囑的重要內容寫錯,我會建議整份重寫,減少訴訟爭執的機會。

6. 2026年新計劃:爲愛,安排遺囑執行人

在新的一年你展開新的計劃時,我建議大家要替自己與所愛的人寫下一份遺囑,爲了避免自己的繼承人在日後爲了這些錯字產生的誤會還要進入法院訴訟,寫完後還是建議你好好的檢查一遍,確認有沒有符合法定要件(全文親筆書寫、簽名、寫下年月日)。同時如果有錯字,也依照法定方式進行修正。

如果你沒有安排 #遺囑執行人,請在遺囑內指定遺囑執行人,或是另外單獨寫一份指定遺囑執行人的遺囑,讓你的財產不但能夠妥善分配,也有你信任的遺囑執行人替你完成愛的分配。

讓這份愛,未來可以安心的落實。

如果你已經寫過遺囑,請今天找個安靜的時間,再讀一次;如果你還沒寫,今天,就是最剛好的開始。---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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