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法官釋憲難擋 政治問題應政治解決
【臺灣醒報記者呂翔禾臺北報導】「現在無法阻擋憲法法庭怪獸持續做出判決!」律師葉慶元4日受訪時表示,就算立新法阻止他們這樣做,他們也會宣告違憲。法學博士桂宏誠受訪則指出,下級法院可拒絕承認結果,但因外力不能介入個案,這要看法官個人的態度。另有不願具名的學者呼籲,預算等政治問題應該政治解決,立法院可以做出決議或重複立法表態杯葛。
憲法法庭去年12月19日做出114年憲判1後,2日又做出「115年憲判1」,雖然並非處理敏感議題,但也讓外界批評5人判決在憲法上、法律上都是違憲違法而無效。民衆黨便呼籲總統賴清德立即履行法律義務,儘速提名大法官人選。
修法無法阻止
輿論擔心,大法官恐持續進行憲判,對《財劃法》、114年總預算等爭議案件作出判決。被問到如何阻止5位大法官繼續進行憲法判決?律師葉慶元受訪時直言,現行制度基本上無法,因爲立法院就算立新法阻止他們這樣做,他們也會立刻宣告違憲。
有不願具名的法律學者受訪時表示,立法院可以通過決議,不承認相關判決的合法性,但此決議也沒有拘束力,但在政治上,既然司法院並非遵循正常管道,可透過合議制的立法院做出決議,交給民衆進行判斷。該學者說,修法公投否決憲判也沒有用,因爲行政院會釋憲,憲法法庭最終還是判無效。
釋憲者不承認結果?
「下級法院可以不承認相關判決!」法學博士桂宏誠受訪時指出,115憲判1接下來將應用在下級法院,下級法院的法官可以「憲法判決非法律」爲由承認其無效,屆時若這樣做就會有很大聲浪出現。但學者也說,這要看法官個人,雖說不能關切個案,但這樣做很容易受到司法體系的上級關注。
學者直言,若當初5人就可以做憲法判決、行政院可以不副署,早就都這樣做了,就是因爲知道這樣做有問題,憲法法庭與行政院拖了1年才獨斷獨行。
可重複立法展現杯葛
「政治問題應該由政治協商解決!」學者指出,其實加拿大《憲法》有規定,最高法院若做出違憲判決,國會若有3分之2不同意,是可以推翻判決的,司法權並非一切的最高權,權力分立是互相制衡。
學者認爲,立法院可透過重複立法抵制(例如再製定一部《憲法訴訟法》),雖然可能會陷入「立法→釋憲→無效」的無限循環,但可在政治協商前做爲杯葛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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