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總統公聽會朝野交鋒 綠營:在野不倒閣 顯然打假球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昨舉行「對總統提出彈劾案」公聽會,律師黃帝穎表示,在野執意選擇高門檻的彈劾案,顯然是「打假球」。記者林伯東/攝影

憲政史上首場彈劾總統公聽會,朝野交鋒。民進黨團推薦的律師、學者代表均主張,此案爭議若源於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應循行政、立法制衡管道,或提出不信任案,但立院卻捨近求遠直接彈劾賴清德總統,缺正當理由。

律師黃帝穎表示,在野執意選擇高門檻的彈劾案,顯然是「打假球」,心虛轉移不敢倒閣的焦點。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怡凱指出,閣揆是否副署,並非對國會負責,而是爲總統公佈法律承擔責任,閣揆若認爲該法案有違憲或瑕疵,可以拒絕副署,但立委爲此彈劾總統,邏輯不通。

律師賴秉詳指出,副署權是閣揆的實質性權力,不限於對抗總統,況且在修憲後,副署權當然得以對抗立法權。所有的一切源自於閣揆不願意副署,立法院應該針對行政院長進行政治跟憲法的權力制衡,怎麼會跟總統有關?在野黨可稱背後的指導者都是總統,但憲法的制度設計就是如此,並沒有提到總統要親自對立法院負責,所以他認爲彈劾案找不到正當性的依據。

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批評,彈劾案有三項謬誤:包括彈劾不等於罷免,彈劾必須七十六席立委同意,但藍白以爲可以彈劾,這就是一廂情願;其次,總統沒有違反憲法第七十二條,彈劾於法無據;第三則是藍白癱瘓憲法法庭,又提彈劾案,完全是自相矛盾。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說,憲法法庭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九號」明白指出,總統與立法院不存在直接的政治責任關係,藍白兩黨也許覺得人數加起來比較多,但總統才具有最大的民意基礎,立法院要監督行政權,應走憲法的正門,不應鑽這種政治的「後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