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捨離衣服別亂丟!環保局示警「4大類」不能回收 違者恐吃6000元罰單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特別提醒,舊衣並非「全部都能回收」,若未依規定丟棄,恐觸法挨罰,最高可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林佳彣攝影
農曆春節將近,不少民衆趁年終大掃除整理家中舊衣,一次打包投入舊衣回收箱。不過,新北市政府環保局特別提醒,舊衣並非「全部都能回收」,若未依規定丟棄,恐觸法挨罰,最高可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呼籲民衆清理衣物前務必先確認回收規範。
哪些舊衣不可回收?
新北市環保局在臉書發文指出,舊衣回收僅限於「經簡單清潔後仍可使用的衣物」,其中內衣褲、泳衣、睡衣,以及破損或明顯髒污的衣物,因屬貼身或無法再利用,皆不得投入舊衣回收箱,應直接裝入專用垃圾袋,交由垃圾車清運。環保局也強調,凡「貼身接觸私密處」或「已破損」的衣物,一律視爲一般垃圾處理。
大人小孩舊衣也有規範
針對是否分大人或小孩衣物才能回收,環保局進一步說明,只要不是貼身私密衣物、且衣況完整乾淨,不論成人或孩童衣物皆可回收;相反地,若衣物已無法再穿,即使是兒童衣物,也不符合回收條件。至於棉被、枕頭、牀單、鞋襪、窗簾、毛巾、地毯等物品,則不屬於舊衣回收範圍,須直接丟入一般垃圾。
回收好處與正確做法
環保局提醒,民衆若未依規定分類回收,將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裁處1200元至6000元不等罰鍰。另也呼籲民衆善用舊衣回收,因回收再利用不僅減少垃圾量,也有助節水,指出製作一件純棉T恤約需耗費2700公升水資源。乾淨且仍可使用的舊衣,建議清洗整理後交由慈善團體、投入覈准回收箱,或交給清潔隊循線回收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