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法制局長郭明政、秘書長周萬來爲高虹安脫罪 民進黨團赴監院檢舉

▲民進黨團赴監院檢舉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和法制局長郭明政。(圖/翻攝自Facebook/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下同)

記者詹詠淇/臺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二審結果逆轉,撤銷貪污罪,理由是立院函文指,立法院助理所領酬金與加班費,本質上屬立委補助費性質,立委可統籌分配。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今(18日)指出,立法院法制局長郭明政專擅濫權行文高院說明立法院組織法中關於公費助理費的性質,而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沒有能力去節制部屬專擅濫權,因此赴監察院檢舉2人。

新竹市長高虹安捲入詐領助理費風波,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案件上訴到第二審後,高等法院16日宣判二審結果,意外出現大逆轉,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污部分無罪。高等法院說明,因爲立法院函文認爲,立法院助理所領的酬金與加班費,本質上屬於立委補助費的性質,立委可統籌分配。目前高虹安也已復職新竹市長。

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副幹事長範雲、副書記長張雅琳今(18日)召開「立法院官員專擅濫權 陷立委於不義」記者會,並於記者會結束後,由黨團書記長陳培瑜與副幹事長範雲代表,赴監院檢舉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和法制局長郭明政。

鍾佳濱指出,立法院居然有法制局長專擅濫權,代表立法委員、代表立法院,代表連立法院長韓國瑜都不敢代表的3個黨團,行文給高院說明立法院組織法中關於公費助理費的性質;而周萬來沒有能力去節制部屬專擅濫權,當本院委員要求看這份代表立院給高院的立法原意旨的說明在說什麼時,周萬來竟說「請來函索取」。

「立法委員要求看立法院出給高等法院,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員立法原意旨的公文,居然還要行文給秘書長,我們才能拿到,從昨天下午提出到現在,我們還沒有看到」,鍾佳濱痛批,到底立院出給高院的公文寫些什麼?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地方?居然這樣遮遮掩掩、不敢給立委看。

鍾佳濱指出,從高院新聞稿字句能發現,對立法院公費助理費性質的解釋與陳玉珍這次提案修法的立法說明高度雷同。因此,民進黨團合理推論,「背後的始作俑者,就是這個專擅濫權的法制局長郭明政」。

鍾佳濱說,郭明政一方面專擅濫權,代表全體立法院委員回給高院說明立法院組織法當時的立法原意旨如何界定公費助理費性質;另一隻手幫陳玉珍代筆寫要修改立法院組織法的提案。如果郭明政是陳玉珍提案的捉刀代筆者,那同樣的見解出現在給高院的回函,那就是不足爲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