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災損申報 延至2025年底
因應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嚴重災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爲使災民有足夠時間整理家園與清點財物,災損申報期限將延長至12月31日,同時放寬審覈標準與簡化程序,盼減輕民衆負擔。
國稅局指出,此次調整有兩大重點,第一,個人書面審覈標準金額由30萬元提高至60萬元,代表災民能在較寬鬆門檻下申請減免;第二,在認定方式上,申報不動產災損可直接依地方稅務局的資料爲準,車輛報廢則採用監理單位紀錄,至於其他動產損失,只要有村裡長或村裡幹事簽章清單即可,不必再附上繁瑣的證明文件。
爲減輕災民報稅壓力,國稅局已於10月1日公告展延申報繳納及國稅局發單開徵各類稅目報繳期限,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也設立單一諮詢服務窗口,並與花蓮稅務局合作,提供聯合服務,協助災民一次完成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