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助詐團 開22家人頭公司收贓
高雄市羣賦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鄭富明涉替詐騙集團設22家人頭公司,收受詐騙贓款,以假投資向25人騙走2500萬元,刑事局查獲鄭等36人送辦。記者李奕昕/翻攝
這是警方首次破獲會計師事務所替詐團開人頭公司案件。警方調查,詐團收購或以申設公司可節稅騙取人頭資料,透過經營會計師事務所的會計師四十歲鄭富明,以通訊、網路設備銷售等名義設立廿二家公司,鄭負責查覈資本額,由代辦業者卅六歲劉姓男子協辦設立登記等流程。
詐團用這些公司名義申辦銀行帳戶,以股票、博弈等假投資騙被害人匯款,去年一至八月向廿五人騙走二五○○萬元。警方查扣犯嫌手機發現,鄭開人頭公司每家收費一萬二千元,加上協助報稅等費用,每家賺五萬元,共獲利上百萬元。
刑事局偵一大隊過濾一六五反詐騙系統平臺資料,分析贓款集中特定公司戶,向財政部、經濟部、地方政府、銀行調閱資料鎖定羣賦,清查經手一百多家公司,其中廿二家涉詐。
警方本月七日會同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人員,在高雄、新北、臺中、宜蘭、屏東等縣市搜索羣賦兩處事務所及犯嫌住處,拘提鄭、劉及三名收取人頭仲介、十名員工、十九名人頭,另借詢因詐欺案在押的二名人頭。鄭稱經朋友介紹受託開公司,不知是詐欺;人頭多經濟狀況不佳,稱上網或透過朋友,以每月約一萬元賣資料。
警方查扣公司「大小章」、進銷項發票、僞造國稅局收件章、電腦、手機等,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公司法、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送辦,檢方聲押鄭、劉,命其他人三至八萬元交保或請回,法院裁定鄭羈押,劉十五萬元交保。
刑事局表示,以往分析涉詐公司戶,常發現一人申請多家公司或同一公司頻繁更換負責人,還申請企業網路銀行,單筆約定轉帳額度高達五千萬元,顯見人頭公司戶問題嚴重,須加強查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