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廚餘養豬 陳駿季:蒸煮設備115年底全拆除
行政院已拍板民國116年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農業部長陳駿季今天說,115年底,養豬場所有廚餘蒸煮設備都必須拆除,至於植物性殘渣,不含非洲豬瘟病原,可繼續使用。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會,指揮官陳駿季會後接受媒體聯訪。
依據政府拍板的調整廚餘養豬政策,使用廚餘養豬的農民,明年有1年的轉型期,轉型期間有條件可使用廚餘,116年起,不得再用廚餘餵養豬隻。
陳駿季說,目前有約420間養豬場取得廚餘再利用許可,明年符合相關規定下,可申請廚餘養豬,但明年底,所有廚餘蒸煮設備都必須全部拆除,116年起,農民不得於養豬場自行蒸煮廚餘。
至於目前設置的廚餘蒸煮中心,陳駿季表示,未來將輔導轉型爲飼料化或能源化事業體,並參考日本EcoFeed模式推動,促進產業升級。
有關飼料管理部分,陳駿季說,植物性料源不會造成非洲豬瘟病毒傳播,植物性殘渣未來仍可使用,動物性料源如禽畜下腳料,經過化制廠處理變成飼料的一部分,也可餵食。
應變中心並決定,將活豬運輸車于禁運禁宰15天無法營業的收入損失,納入補助,小於7噸的運豬車每天補助新臺幣1000元,7噸至35噸每天補助2000元,大於35噸者每天補助3000元,後續由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受理申請。
另外,新規定要求運輸廚餘車輛裝設GPS,農業部也給予全額補助,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確認安裝資訊後,提供給廚餘再利用檢核的養豬場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