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蝦皮賣場掛羊頭賣狗肉 3男地下匯兌遭判刑
李姓及2名張姓男子涉嫌在蝦皮拍賣平臺上,假借代練遊戲角色、大批客制球鞋球衣等名義,實則經營兩岸地下匯兌,於2021年1至9月間,疑匯款至對岸726萬餘元。新北地方法院考量3人分別已繳回犯罪所得,或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依違反銀行法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罪,判決徒刑4月併科罰金2萬元、2年、1年6月,後兩者各緩刑3年、2年。
判決指出,李男於蝦皮拍賣開設賣場,刊登名爲「代練遊戲角色掛機刷經驗」、「客人下單經驗值升級」和「球鞋球衣團隊客制大批量定製」等不實廣告,透過一名身分不詳女子介紹有資金往來,而有收付人民幣需求的客戶,以多次、小額方式下單。
待雙方完成交易,蝦皮實際撥款後,李男再借由人頭帳戶互相轉匯或以現金提醒再轉存,透過張男大陸的銀行帳戶將等值人民幣匯入指定帳戶。經查2021年1至9月間,蝦皮訂單金額爲1238餘萬元,匯款至張男帳戶726萬餘元。
合議庭審酌3人自白犯罪,且李男主動繳回7萬元犯罪所得,2名張男雖無犯罪所得但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依法予以減刑;後2人須另向國庫支付50萬及10萬元。
李姓及2名張姓男子涉嫌在蝦皮拍賣平臺上,假借代練遊戲角色、大批客制球鞋球衣等名義,實則經營兩岸地下匯兌,遭新北地院判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