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聖合約鬧雙包遭求償1千200萬 律師批攻城獅隊「恐怖情人」
▲林秉聖是2027世界盃男籃亞洲區資格賽中華隊國手。(圖/記者杜奕君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本土職籃球星林秉聖2023年換隊引發合約雙包糾紛,被新竹攻城獅隊提告求償1200多萬元,纏訟近2年,臺北地院今(14日)開庭,攻城獅主張林惡意違約、臺新戰神隊惡意挖角,應連帶賠償,林的律師反批攻城獅「偷雞不着蝕把米」,心態有如「恐怖情人」,使林無辜飽受酸民攻擊,法官諭知辯論終結,訂於下月(2月)11日宣判。
攻城獅律師團今開庭仍主張,2023年5月28日與林男簽約加盟當天即生效,因保護當時仍與新北中信特攻隊有約在身的林男,才以同年9月1日向球隊報到爲「履約起始日」,林男也到攻城獅挑選背號、製作球衣,這對職籃球員而言是大事,林更在合約增補旅外條款,代表自認攻城獅一員。
攻城獅:因林秉聖違約損失逾5000萬
攻城獅律師團指臺新戰神惡意挖角,用高薪利誘林秉聖跳槽違約,影響職籃交易秩序,攻城獅失去重金禮聘的主力球星,戰力與商譽受損,也損失已支出費用及預期票房與商品等收入,估計共逾5000萬元,要求林男和經營臺新戰神隊的臺新育樂公司連帶賠償其中1000萬元、林另須單獨賠償違約金276萬餘元。
▲林秉聖參與中華藍隊,出戰2025年瓊斯杯男籃比賽。(圖/籃協提供)
林秉聖在本案從沒出庭,他的律師狂酸攻城獅與林偷簽約,還隱瞞主動詢問求證的中信特攻、阻撓原球隊匹配報價留住球員的權利,纔是惡意挖角,結果惹來一身腥,是典型「偷雞不着蝕把米」,更批攻城獅律師團在法庭「講幹話」。
法官命律師注意措辭,林秉聖的律師仍以「死性不改」,形容攻城獅在林秉聖事件前,惡意挖角另1隊球員被抓包往事,林的律師指稱,林與攻城獅簽約後,在1個月猶豫期內就表明終止,合約根本沒生效,攻城獅故意官宣林要加盟,企圖破壞林的人設。
林秉聖的律師批攻城獅:恐怖情人
林秉聖的律師痛批攻城獅是惡劣球團,存有得不到就要毀掉的「恐怖情人」心態,使林2年來飽受酸民攻擊,是最大受害者,攻城獅所稱的損失全屬咎由自取、「種什麼因、得什麼果」,請法官用判決還林公道,讓林繼續前行,並維護有史以來最好的職籃時代。
臺新球團的律師也主張攻城獅纔是惡意挖角,故意不讓中信特攻跟進報價留人,若認定攻城獅與林秉聖合約有效,將使臺灣職籃運動產業大亂、破壞球團與球員契約的安定性,林恢復自由球員身分,才簽約加入臺北戰神,過程合法,求判攻城獅敗訴。
臺新球團:攻城獅纔是惡意挖角
攻城獅律師團強調已善盡與中信特攻溝通義務,中信特攻決定不匹配報價,攻城獅並無惡意阻撓。法官諭知辯論終結,表示雙方律師爲本案都辛苦蠻久了,訂於2月11日下午5點宣判。
本案源於現年29歲的林秉聖,2023年8月15日由當時效力的臺灣職籃T1聯盟新北中信特攻隊,宣佈提前16天終止雙方合約,林恢復自由球員身分,同日臺灣職籃PLG聯盟新竹攻城獅隊宣佈,林男簽約加盟、將於次月(9月)1日起披掛上陣。
林秉聖聲稱簽約攻城獅:思慮不周
但林秉聖隔天(8月16日)PO文表明不加入攻城獅、自稱與攻城獅簽約是「思慮不周」,PO文當天並與當時隸屬T1聯盟的臺北臺新戰神隊簽約,同月24日列入戰神隊球員名單。
此舉引發合約雙胞糾紛,中華籃協居間協調無效,經營攻城獅隊的攻城獅文創公司要求林秉聖履約未果,提告求償,堅持林男簽約時已成年,應追究「騎驢找馬」的違約責任。林的律師反批攻城獅起訴不合法,應駁回起訴並罰鍰12萬元。
林秉聖曾是中華男籃國手,主打得分後衛,2019年大學畢業後開始職籃生涯,2021年到2023年效力新北中信特攻隊期間,曾獲抄截王、年度最佳防守球員等獎項,並蟬聯年度防守第一隊成員,2024年投效對岸中國男籃職業聯賽CBA浙江廣廈雄獅俱樂部方興渡隊,去年(2025年)助球隊在CBA摘下隊史首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