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抄襲案高虹安敗訴 智慧法院判賠資策會40萬加登報1天

資策會去年控告新竹市長高虹安當年帶職赴美攻讀博士,涉嫌未經授權抄襲她在資策會發表的2篇期刊論文且未標註出處,主張著作權遭侵害提告求償。日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判決高虹安敗訴,須賠償40萬元,將論文中與資策會期刊論文重複的部分篩除,並將判決書案號、當事人、主文刊登於聯合報或自由時報1日。

高虹安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題目「運用分類及關聯規則探勘技術之多生產站製造品質預測模型」,遭資策會遭指控抄襲她任職期間發表的「運用分類及關聯規則探勘技術之多生產站製造品質預測模型」、「製造品質預測之稀疏編碼」2篇期刊。

資策會認爲,高虹安未經同意,擅自於博士論文內重製或改作資策會受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並上傳至國外資料庫進行公開傳輸,已侵害資策會的著作財產權。

高虹安則抗辯,論文中使用期刊內容屬職務上正常使用行爲,且資策會非期刊著作人,此舉未侵害資策會的著作權和著作姓名錶示權,也沒有侵害其公開傳輸權,主張爲合理使用。

法官審酌相關備忘錄、電子郵件及文件,僅能證明資策會曾同意高虹安以帶職、帶薪方式前往美國智能維護系統中心進行技術合作的研究及規劃,但不包括前往辛辛那提大學攻讀博士,並非履行資策會指派之任務,無法依自員工服務合約主張職務上正常使用行爲。

且依照資策會與經濟部間的研究計劃輔助契約書,研究成果即期刊著作權屬資策會所有,資策會與高虹安間並無更改智慧財產權歸屬情事。而期刊內容爲語文著作,高虹安引用期刊於博士論文中,再上傳至「美國俄亥俄州圖書資訊網路(Ohio LINK)」及「ProQuest資料庫」公開,自然已侵害資策會的公開傳輸權,又未明示引用出處,已逾越合理範圍,因此判決高虹安敗訴。

資策會去年控告新竹市長高虹安當年博士論文,涉嫌未經授權抄襲她在資策會發表的2篇期刊論文提告求償,智慧法院日前判決高須賠償40萬元,將論文中重複部分篩除,並將判決書案號、當事人、主文刊登於聯合報或自由時報1日。記者蔣永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