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質疑清運費偏高 議員憂助長亂丟
彰化縣政府修正後的「代清除處理廢棄物收費辦法」,沙發等大型傢俱可採以件計價付費。圖/彰化縣環保局提供
彰化縣代清除廢棄物收費新制去年12月上路,縣府統一各鄉鎮市標準、反映清潔成本上升,但專車清運費用大幅調高,引發民衆質疑收費偏高,反增加亂丟大型傢俱風險。
彰化縣各鄉鎮市公所清運大型廢棄物,過去各自訂價,收費落差大。縣府修正收費辦法後,統一計價方式,並新增「單件計價」與「隨袋計價」,希望終結各做各的收費亂象。
不過,新制實施後,專車清運費用普遍高於原有標準,引發反彈。垃圾子車家戶清運費由1000元調高至4300元,八立方公尺密封壓縮式垃圾車收費4700元,7公噸以上資源回收車家戶收費4300元,不少民衆直言負擔沉重。
縣議員賴清美指出,統一收費方向正確,但價格偏高恐讓民衆卻步,反而將大型傢俱棄置在偏遠或沿海地區,最後仍由清潔隊收拾,增加公部門處理成本。她也建議,颱風、淹水等天災造成傢俱損壞,後續清理應排除收費。
鹿港鄭姓居民說,依傳統習俗,家中有人往生常清除大量傢俱,整車清運動輒數千元,家屬難以承受。
和美鎮林姓鎮民表示,公所每年過年前提供免費清運大型傢俱,平時則需付費,許多人乾脆等免費時段再處理。
環保局指出,過去採整車計價不符實際需求,新制提供更彈性選擇。民衆可改採單件計價,如單人沙發200元、整組沙發1400元,整體費用可能較舊制低;少量廢棄物也可使用隨袋計價,例如120公升專用袋145元。
彰化縣環保局長江培根表示,一般家庭垃圾已隨水費徵收,代清除作業主要針對未納入例行清運、必須派專車處理的少數案件。此次費率調整,調漲集中在專車清運,反映人力、油料及事前勘查成本,多數民衆仍可透過單件、隨袋或各鄉鎮市公告的免收費機制處理大型傢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