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拒酒測挨罰18萬還付不出罰單 11筆持分土地被查封後分期繳清
47歲蘇姓男子去年6月間騎機車行經臺北市市民大道一段,經警攔查拒絕酒測而遭裁罰18萬元外,另滯欠其他交通罰單等,合計22萬餘元,經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查封其名下白河區11筆持分土地,自今年元月起按月繳納1萬元,直至上週五(21日)提前繳清。
臺南分署統計,蘇男因拒絕酒測,遭臺南市府交通局裁罰18萬元,此外,他滯欠其他交通罰單、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罰鍰、汽車燃料使用費等,總計滯欠10筆,金額合計22萬9482元。
臺南分署表示,去年11月間收案後,執行人員發現蘇男名下白河區有11筆持分土地可供執行,函請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蘇男表示,他從事水電工作,每月僅能償還1萬元,所以自今年元月起按月繳納1萬元,直至近日蘇男提前將剩餘欠款全數繳清。
臺南分署指出,行政執行署最近與臺灣戒酒及酒癮防治中心建立酒癮治療轉介管道,如果義務人有意願的話,可幫忙轉介至臺灣戒酒及酒癮防治中心,減少酒癮造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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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分署執行人員查封蘇男名下白河區11筆持分土地,自今年元月起按月繳納1萬元,直至上週五(21日)提前繳清。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