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助理費調升 窮縣市求助中央

立法院長韓國瑜在立法院敲槌三讀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裡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國民黨委員(右)、民進黨委員(左)等朝野立委,不約而同舉標語合影見證。記者曾學仁/攝影

立法院會昨三讀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裡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直轄市議員助理補助費增至卅二萬元、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增至十六萬元,終結廿四年凍漲,但經費由地方支應;修正條文並參照軍公教年終獎金,於春節加發七.五萬元事務補助費給村裡長,粗估每年經費爲五.九億元,這部分將由內政部埋單。修法預計明年元旦上路。

此次修法主要修正議員聘用助理制度、調增地方民代助理補助費與爲民服務費、增訂村裡長春節期間加發一點五個月事務補助費,並考量原住民轄區特殊性,在原住民議員爲民服務費及原住民族地區村裡長事務補助費每月再增加廿%。

三讀條文取消現行地方議員聘用公費助理上限,明定直轄市議員每人至少聘六人,縣市議員每人應至少聘兩人,並放寬議員可聘日薪助理,但每月總支出不得超過助理補助費總額的四分之一。

地方民代爲民服務費部分,直轄市議員從現行兩萬元調高至四萬元、縣市議員從九千元調高至兩萬元,鄉鎮市民代表從三千元調高至五千元;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的研究費也參照標準納主管加給。

除村裡長加發春節事務補助費由中央埋單,其餘須由地方支應。修法引起苗栗、雲林等財政不佳的縣市憂心,希望由中央全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