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兼職律師」 法評會建議免職
臺南地方法院前法官施志遠曾多次領愛心便當,還當街嗆警,在職期間提供梁姓律師法律意見、代撰書狀,甚至提供案件當事人法律諮詢、收取費用,遭臺南地院移送評鑑。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不得再任用爲公務員。
施志遠被爆2020年每週至一家海產店領取免費愛心便當,2022年因妻子違規改裝機車頭燈被警方開單,到場與警察當街理論,被批「耍官威」;施2023年3月1日離職轉任律師至今。
法評會指出,施志遠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間,在10件刑事、民事或行政訴訟案件中,提供梁姓律師法律意見、代爲撰寫書狀,或轉介案件賺取報酬,又或提供當事人法律諮詢、預先收取委任律師費用等。
施志遠向法評會表示,和樑是國中同學,當時因不當言行被媒體報導、函送法評會、職務評定爲不良好,萌生轉任律師念頭,才和樑討論工作內容。當初便宜行事,纔會提供案件審理經驗。
施指出,離職前10天還在開庭、宣判,沒有因要離職和律師合作,或兼職律師、拓展業務,會提供樑建議,單純是基於朋友關係,他也否認代爲撰狀,只是基於朋友情誼提供法律意見。
法評會認爲施志遠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等,情節重大,本案若僅作成剝奪或減少退休金及退養金、罰款、申誡等,無異容認在職法官若有違規執行律師業務牟利,僅需受較輕處分即可離職改任律師,司法公信力將嚴重受損,審酌後決議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不得再任用爲公務員,以昭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