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違法 在野:大法官淪鷹犬「賴清德靠做到尹錫悅做不到的事」

憲法法院昨宣判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違憲。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說,以後所有重要憲法解釋,只會有五位大法官參與評議,二到三位大法官就可決定釋憲案是合憲或違憲。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諷刺表示,恭喜賴總統完成「清德宗」的登基大典,不用軍隊,光靠這五人,就做到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做不到的事。

翁曉玲指出,大法官做成這樣的判決,只證明大法官淪爲賴政府獨裁者的鷹犬,捍衛賴獨裁,遂行獨裁者的意志,對判決感到遺憾。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也說,五位綠色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做成一一四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擺明協助賴總統獨裁之路,另外三位大法官在法庭外提法律意見書,因爲他們沒參與未合法組成的憲法法庭,且不是合法組成的憲法法庭,一開始就不具有審判權,這五位大法官做出的當然不是判決。

吳宗憲細數賴總統獨裁三部曲,一一四憲裁第七十三號,先由大法官陳忠五、謝銘洋、尤伯祥在意見書試水溫,主張基於憲法忠誠義務,不受牴觸憲法的憲訴法拘束;一一四憲裁第七十五號,由大法官呂太郎等三人拋「救生員理論」洗腦大法官帶頭違法違憲;最後照抄去年南韓憲法法院暫時處分裁定理由,沒收憲訴法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