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憲法法庭判憲訴法修正案違憲 藍綠黨團各說各話

國民黨團下午舉行記者會,立委翁曉玲(左)與羅智強(右)拿着「司法獨裁,獨裁元年」的手板抗議。記者邱德祥/攝影

藍白立委去年聯手修正憲訴法,於第4條第3項規定「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所定人數時,總統應於二個月內補足提名。」立法院去年10月三讀通過,賴清德總統於今年1月公佈施行,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參與評議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宣告違憲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憲法法庭停擺近一年後,今天下午3時「突襲」宣判憲訴法修正案違憲,並自公告日起失其效力。

國民黨團下午舉行記者會,立委翁曉玲與羅智強拿着「司法獨裁,獨裁元年」的手板抗議,翁曉玲表示,大法官淪爲賴政府獨裁者的鷹犬,更稱臺灣要進入「納粹時代」,她還強調,這是違憲、違法的判決,沒有必要遵守,翁曉玲痛批,看到只有五位大法官參與審議,當中還有一位針對部分理由提出不同意見,「四位大法官宣告違憲,這不是很可恥的事?」

民進黨團也舉行記者會聲援大法官的判決,立委鍾佳濱表示,不管是五位還是三位大法官,他們都認同依修法前的憲法訴訟法的原條文來進行,依修法前的憲法訴訟法第30條,評決應有現有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所謂的現有人數如果結合憲法訴訟法第12條,要將回避的人數排除在現有人數的基礎之外,所以現有人數八名,迴避三名,所以現有人數的總額爲五名。

鍾佳濱強調,不管是有不同意見的三名大法官,還是這次參與評決的五名大法官,他們都認爲應依照修改前的憲法訴訟法第30條來決定參與的評決人數,就是現有人數三分之二以上,而這現有人數根據同法第12條,應將回避人數扣除,所以八名扣除迴避的3名,應有現有人數就是五名,那五名全部參與評決,所以這樣的評決合乎修正前的憲訴法第30條規定。

民進黨團也舉行記者會聲援大法官的判決。記者邱德祥/攝影

國民黨團下午舉行記者會,立委翁曉玲(左)與羅智強(右)拿着「司法獨裁,獨裁元年」的手板抗議。記者邱德祥/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