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復活後 5位大法官下週起排案評議
針對憲訴法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曾在5月12日舉行說明會。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表示,他與楊惠欽等三位大法官的意見相同,憲法法庭組織不合法,有程序重大瑕疵,違反憲法訴訟法組織合法性的前提要件,此判決就是無效判決。不過,在五位大法官讓憲法法庭「復活」後,預計下週起就排案評議,不論另三位大法官是否加入,都將持續作出憲法判決。
陳清秀直指,「昨天的決議無效裁判」、「審判前要組織合法」,憲法法庭十九日判決的審判庭構造不合法、不具審判權。
陳清秀指出,另一個違法是三位大法官也沒有參與審判,按照舊法的審判構造也不合法。新法已施行,就應該依現行有效法律進行審判,不能依據過去修法前已經廢止的法律規定進行審判。
憲法法庭停擺一年後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違憲並失效,但本案僅五名大法官評議做成判決遭質疑正當性,其餘三名大法官更批判決無效,並強調問題根源在大法官缺額,根本解決之道應依憲法程序補足大法官缺額。
媒體提問僅有五名大法官做成的判決是否能讓外界信服,且未參與評議的三名大法官也質疑判決無效,判決正當性爲何?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碧會迴應,判決仍具正當性,且憲法法庭已在判決中交代將拒絕評議的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的理由,並說明不能僅以「人數不足」即否定大法官行使職權。並依憲訴法第卅八條規定,判決有拘束全國機關的效力。
對於未來是否僅剩一、兩位大法官也能做成判決?憲法法庭未進一步迴應。